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顺河法院:强力执行维护权益

近日,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两名执行干警远赴重庆,成功将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王某“擒获”,并促使其当场履行5万元。

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王某追偿权纠纷一案,顺河法院于2021年4月做出判决,要求王某支付李某欠款及利息。判决生效后,王某一直未履行偿还义务,李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。
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、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,责令其履行义务,但王某未按规定期限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。执行中,经查未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,且王某一直逃避执行。2023年4月,在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信息,掌握到王某出现在重庆市的某小区,该院立即组织执行干警赶赴现场。蹲守5个小时后,王某终于现身。迫于执行威慑,王某当场履行5万元,并就余款做出分期还款承诺。

虽远必行、虽难必攻。这起异地执行只是该院执行工作中的一个缩影,顺河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,着力提升办案效率,切实将申请当事人的“纸上胜诉权益”兑换成“手中的真金白银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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