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年积案终执结
近日,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,至此历经十五载的规避执行积案终于执结。
2008年间,刘某出卖7亩成材的林木给周某,当时周某支付了部分林木款,尚欠余款40000元。刘某每次催款周某总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,一直拖欠。经多次催款未果,刘某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,经法院判决生效后,周某仍不予履行。2011年元月,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,当时执行得款10000元,尚欠30000元。后因周某经营不善,致使其木材加工厂停止运转,周某将厂房、机械设备转让出卖便携款外出,另谋其他产业。自此,周某杳无音讯,不知其行踪。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有效线索,致使案件沉积。
但执行法官毫无气馁,并没有放弃本标的执行,近日,经当事人提供线索和法院执行法官多方调查了解,得知周某正在郑州市承包工程返回老家。为了不让周某再逃脱,顺河法院执行法官犹如从天而降第二天早早便出现在周某的面前,并向其出示工作证件,说明来意,周某看后,态度十分生硬,拒不配合还大声吼道:“要钱没有,要命现有一条”。执行法官并未与其过激行为对顶,而是心平气和地进行释法说理,讲清规避执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,在法律执行威慑面前,最后,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说服教育下,周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答应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,并请求申请执行人放弃逾期利息。后经执行法官用电话联系,并作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,最终,双方达成执行和解:周某一次性付清刘某林木款30000元;刘某自愿放弃其逾期债权期间利息。至此,规避15年之久的执行积案终于执结。

